“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五十个地方”评选日前揭晓,北京故宫、安徽黄山等中国50处风景名胜最终被确定为最值得外国人来华后的去处。结果公布后,现场即有人对杭州西湖等一批入围而未入选景点表示遗憾,更有人对云南丽江、泸沽湖等地未能入围而感到不可思议。
争议迅速蔓延。有人认为,“中国景点,何至于那么在乎外国人的眼光,用外国人的眼光把自己的景点排个座次?”又说:“这种评选本身就带着一种巴结外国人审美眼光的文化自卑意识。”旋即有人反驳说:“一个人在乎他人对自己的认知和评价,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一个国家在乎其他国家对自己的认知和评价,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”
从微言见大义、对具体现象进行宏大叙事是一项本领,不过,我以为这种本领不可过度发挥,否则就有些穿凿附会之嫌疑。“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五十个地方”的评选,从头到尾,我只闻到商业气味,甚至是铜臭味,何曾与文化有半点关联?这种评选不过就是国人自我评选,最终达到吸引外国人的眼球,进而让外国人前来游玩,让自家腰包鼓鼓,跟民族感情、跟文化自信与自卑,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,说白了,商业噱头而已。想想世界各国,谁不是用出浑身解数,招徕各国游客?
所以,问题并没有想像中那么严重,甚至说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。在一个全球化与市场经济的社会,我以为,我们必须练就一番把商业与文化、商业与意识形态分离的本领,让商业的回归商业,文化的回归文化。如果的确是文化现象,在文化一味地全盘西化,排斥传统,那么就不妨举起文化批判的枪杆;如果纯粹就是商业活动,只要没有辱人格、国格,就全然不必上纲上线。在商业活动中,所谓“文化自卑意识”是一个伪命题。因为,如果自己为了“文化自信”,不像对待上帝一样对待顾客,包括外国的顾客,与钞票过意不去,赚不到钱,外国人也不会由此高看你几分。
与一些人沉溺于批判“文化自卑意识”,我更想批判的是现在一些人的“文化敏感意识”。我们在近代有过挨打的经历,至今与先进国家有不少差距,多年来随着他国亦步亦趋的经历,让我们由极度的自卑转而特别追求极度的自信,因此,当代许多人主张文化自信,要用这面旗帜来捍卫我们的自尊,不幸少数人由此患上了“文化敏感意识”,动辄对学习他国或者让他国高兴的事物斥之为“文化自卑意识”。戴上了“文化敏感意识”的有色眼镜,就容易分不清商业活动与文化,分不清何时讲民族感情何时讲商业利益,小至出口的物品大至举办某一商业活动,都能看出讨好外国人丧失文化自信的“文化自卑意识”。然而,在我看来,“文化敏感意识”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,它可能妨碍我们向他国学习,也完全可以妨碍我们与他国交往,进而让我们减少收入,闭关自守,为害甚矣!
“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五十个地方”评选未必就不是一场闹剧,假如这场评选没有过硬的标准,比如说不统计外国游客游览次数、外国报纸的评价、没有让外国人参与评选等等。不过,即使是一场闹剧,也跟“文化自卑意识”无关,充其量不过就是充满商业铜臭味的表演而已